资料图:日本东京奥运会田径男子100米半决赛,苏炳添9秒83晋级决赛打破亚洲记录,这也是中国人首次登上奥运男子百米决赛赛场。图片来源:ICphoto
夺冠后,网友纷纷向苏炳添送上了祝福,甚至有网友表示:“苏炳添是五千多年历史黄种人速度天花板。”
值得一提的是,1989年出生的苏炳添,今年将年满34岁。从籍籍无名的小将到人们耳熟能详的“亚洲飞人”,苏炳添一直致力于在田径赛场诠释中国速度。
东京奥运会男子百米半决赛中,苏炳添以9秒83的成绩打破亚洲纪录,成为首位闯进奥运男子百米决赛的中国人。在彼时男子4×100米接力项目中,他和谢震业、吴智强和汤星强跑出37秒79的成绩,位居第四。
不过东京奥运结束后,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发布公告,认定英国队短跑运动员奇金杜·乌贾在东京奥运会期间违反了反兴奋剂条例,英国队获得的接力银牌被剥夺。加拿大队递补获得银牌,中国队递补获得铜牌。而这也是中国队在奥运会男子4×100米项目上获得的首枚奖牌。
得知这一消息后,三战奥运会的苏炳添难掩激动之情,他直言:“这枚奥运奖牌属于全部中国短跑人。”
从 2009 年全国田径锦标赛的10秒28,到2014 年仁川亚运会的10秒10,再到东京奥运会上那突破性的9秒83……苏炳添从见证者、亲历者,成为了中国田径历史的缔造者。
资料图:图为苏炳添和队友在比赛中。中新社记者 杜洋 摄2023年伊始,苏炳添在运动员之外,又多了一重新的身份:中国田径协会副主席。赛场之外,他不断通过自己的努力为运动员发声。早在2019年,苏炳添就已经是世界田联运动员工作委员会中的一员。
“感谢世界田联、中国田径队的信任与支持!我会倍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努力做好这份工作,不辜负大家的期望,为广大的运动员发声!”谈及这份荣誉,苏炳添更愿意将其称之为责任。”
虽然身兼数职,但作为一名职业运动员,苏炳添依旧拥有一颗突破自我的心。去年底到今年初的冬训,苏炳添投入到完整的赛季备战中。
资料图:暨南大学体育学院副教授苏炳添在课堂上指导学生进行基础热身。中新社记者 陈骥旻 摄农历新年刚刚结束,苏炳添就早早开启了新的赛季。本次亮相室内巡回赛瑞典哥德堡站,也是苏炳添时隔三年再度踏上欧洲赛场。按照计划,苏炳添还将参加接下来的法国蒙德维尔和列万的两站比赛。
本赛季前三站室内巡回赛评级分别为D类、B类和A类,即比赛竞争力逐渐上涨。从小型室内赛开启新赛季,再向更高强度的比赛过渡,苏炳添一步一个脚印,似乎正在向着更大的目标迈进。
今年下半年的田径世锦赛、明年的巴黎奥运会,不服老的苏炳添可能为国人带来更大的惊喜。(记者 邢蕊)
“二创”短视频如何与影视原作和谐共处****** 作者:张歌东(中国传媒大学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教授、中国电影剪辑学会短片短视频艺术委员会主任) 近年来,影视剪辑类短视频(俗称“‘二创’短视频”)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这些短视频节奏明快、剪辑手法新颖,受到短视频用户的青睐。不过,由“二创”短视频引发的版权争议日益突出。哪些“二创”短视频属于独创性作品?二度创作中,对原作品合理使用的边界在哪里?如何在尊重版权的前提下,发挥剪辑艺术的魅力,让“二创”短视频良性发展?如何建立起符合网络时代要求的版权授予机制?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从艺术创作角度来看,“二创”短视频有多种类型,既有简单粗暴的切条,如“剪刀手”视频,也有融入了UP主的自我理解、加工、评论的类型,如故事改编、电影解说、主题混剪、视频人物志、视频影评等,不同类型的“二创”短视频,“独创性”的成分相差很大。 因此,版权机制要在“二创”短视频中发挥作用,就应先厘清“二创”对原作品合理使用的边界。笔者认为,应从视频的剪辑程度、音频的改编程度、主题的改编程度、故事的改编程度等几个维度设定一个“二创指数”来判断到底是创作还是抄袭。其中的关键是,作者对影视原片素材的二度创作有无“创造性转化”,对影视原作的剪辑与改编有无“创新性发展”。因此,面对网络视听快速发展的现实,为推动短视频行业健康发展,在尊重版权的前提下,一方面应继续发挥剪辑艺术的长处,另一方面也应优化版权生态,构建起适合互联网时代的版权机制。 “二创”短视频迎合了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们碎片化的阅读习惯。这种“二创”作品在满足人们文化娱乐需求的同时,可能会削弱影视作品的完整性及艺术性。一些观众在观看了几分钟的电影介绍、解说、评论后,觉得没有必要再看原作,这也可能会对原作的市场收益造成影响。 但在笔者看来,我们不必将“二创”短视频与影视原作完全对立起来。对一般观众而言,他们观看的影视作品数量有限,“二创”短视频正好为其提供了“浏览器+文章摘要”。一些观众以往没看过相关作品,通过“二创”短视频对原作产生了兴趣,接着主动欣赏原作。在此情形下,“二创”短视频能够为原作迅速积累起口碑,产生“自来水”效应。现实中,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例子。一些中小成本电影,艺术质量不错,但囿于经费限制,没有进行大规模宣发,很多观众起初并不了解,但在“二创”短视频的接力传播下,观众知道了影片并主动走进影院。其实,对观众来说,大家更希望“二创”短视频,能够与影视艺术形成某种程度的跨媒介、跨平台互动,那样能够丰富影视产品的类型。 从发展的眼光看,“二创”短视频与影视原作的传播并非“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二创”短视频与影视作品的宣传营销应该形成良性互动,建立起适应媒介融合的影视传播体系。以电影宣发为例,随着传播渠道的变化,很多传统视频物料的传播效能在不断下降。在新的传播环境下,电影的宣发营销,完全可以利用短视频的形式来实现更好的传播效果。比如,宣发公司可以与数以百万计的“游击队”UP主合作,在影视剪辑、逻辑把握、亮点选取、用户心理理解等方面形成合力,最大化地扩大影片的影响力。 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技术创新时代已经到来,文化产品的创作手段面临着跨维度变革,如近年来兴起的AI写作、AI绘画等,都对传统的版权概念提出了全新的挑战。在此背景下,“二创”短视频所引发的思考不过是一个前奏曲。 什么是短视频?只有时长这一个维度吗?看待短视频,时长是一个维度,但不是唯一的维度。未来,随着短视频作品品质的提高以及硬件技术的发展,短视频的传播将不再囿于移动端,它可能会成为一种广泛存在的娱乐形式。从这个意义上看,“二创”短视频在未来甚至可能会发展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作品类型。 着眼于未来,我们非常期望能够构建起适应互联网时代的版权机制,在尊重版权、合法合理使用原作的前提下,发挥“二创”短视频剪辑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提升其独创性,这也是对影视原作审美价值和情感力量的强化与放大。同时,我们也期待长短视频平台在探索影视内容知识产权使用规范化方面携手同行。 我们欣喜地看到,业内诸如抖音和爱奇艺这样的长短视频平台已经启动合作:爱奇艺将向抖音授权其内容资产中拥有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的长视频内容用于短视频创作。在具体操作层面,双方对解说、混剪、拆条等短视频二创形态进行了约定。这种合作是一次短视频创作者和影视版权方互利共赢的良性互动,是一种顺应互联网和UGC(用户原创内容,即用户将自己原创的内容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展示或者提供给其他用户)大趋势的双向奔赴。我们希望这种合作能够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推动长视频内容知识产权的规范使用,助力“二创”短视频持续健康发展。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1日 13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