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蓉闭幕******
中新网成都1月14日电 (岳依桐 王利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14日下午在成都闭幕。中共四川省委书记王晓晖出席闭幕会。
在闭幕会前举行的选举会上,田向利当选为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主席,钟勉、杜和平、尧斯丹、林书成、欧阳泽华、刘成鸣、杨丹、谢商华、刘旭光、许唯临当选为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副主席,李建勤当选为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秘书长。丁成明等163人当选为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闭幕会审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田向利表示,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期间,广大委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饱满的履职热情,认真审议讨论有关报告和文件,提出了很多有高度、有深度、有温度的真知灼见,彰显了广大委员心系大局、情牵民生的政治情怀,体现了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优势作用,展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蓬勃生机。
田向利强调,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四川现代化建设,前途光明、任重道远。全省政协各级组织和广大委员要紧紧围绕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履职尽责,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总牵引,“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总抓手,“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总思路,深入开展“同心共建现代化四川”专项行动,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谋长远之举,以实际行动提升服务中心大局的贡献率。要突出政协优势,准确把握性质定位,不断探索履职方式,始终坚持协商于民、协商为民,拓展以“有事来协商”为抓手的协商平台建设,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上发挥更大作用。要牢记初心使命,铸牢“履职之魂”,提升“履职之能”,强化“履职之责”,在团结奋斗的新征程上彰显更大担当,向省委和全川人民交出一份优异的政协答卷。(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